【記者 逯小兵/ 採訪報導】鰻苗捕撈期將於2月28日正式結束,為保護鰻魚珍貴的資源並確保漁業永續發展,依據農業部「鰻苗捕撈漁期管制規定」每年3月1日至10月31日禁止於距岸三浬內海域、潮間帶及河口水域以任何方式捕撈鰻苗,違者將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。新北市漁業處呼籲民眾,落實鰻苗捕撈漁期管制規定,共同維護資源永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