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記者 陳揚蓁/採訪報導】臺北市府111年5月至7月提供市有不動產租金減免措施,針對公有零售市(商)場攤商、轄管具安置性質之地下街商場(站前、台北、龍山寺地下街及東區地下街3間店鋪)及攤販集中場(福華廣場臨時攤販集中場、雙城街臨時攤販集中場、建國假日藝文特區、建國假日玉市)之承租人,已先於5/27公告減收111年5至7月租金50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