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記者 辛澎祥/採訪報導】NCC於今(19)日委員會議審議110年第2次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會議案件,決議計有3件予以核處,其中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1件、違反事實查證致損害公共利益規定1件、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(下稱兒少權法)規定1件,另有3件發函改進。